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取得重大进展
2021-01-08 17:48
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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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2月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全面推行以来,苏州医保部门加强统筹工作组织实施和系统谋划,推进“两险”市级统筹取得重大进展,得到省医保局高度肯定,被确定为全省标杆。
稳步统一部分医保政策。稳步实施基本政策和待遇标准调整工作,统一全市职工医保参保范围;统一全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比例,其中基本医保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6%;统一设置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金,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缴纳;统一职工医保住院待遇标准,全市实行统一的医疗机构等级划分、起付线、封顶线、支付比例。全市执行统一的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全面实现基金统收统支。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实行设区市统收统支和市级财政专户管理要求,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制定全市医保基金管理方案和绩效评估办法,统一基金的预、决算管理和收支计划,明确基金征缴、使用管理责任,建立基金征缴、使用奖惩机制和分担机制,发挥基金共济作用,确保基金平稳安全运行。
切实增加刷卡就医便利。不断完善市域范围内的医保刷卡就医政策,优化市级统筹下的医保公共服务。依托现有市内异地就医信息平台,在全市范围打破现有的统筹区限制,预计今年2月全面实现参保人员在全市范围自由刷卡就医、自动刷卡结算,切实增强市域范围内的刷卡就医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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