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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退休养老金统一足额发放时间调整 每月15日了

2021-01-08 17:24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江苏全省企业职工养老金统一足额发放时间调整 每月15日了

  近日,从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获悉,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意见》,规范财务核算和资金流转程序,保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顺利实施,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制定了《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缴拨管理暂行办法》(苏人社发〔2020〕132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该《暂行办法》的具体内容主要包含:一、保费收入直接作为省级基金收入解缴至省级国库,其他各项收支通过财政专户进行缴拨,并明确核算方式。

  二、明确全省企业职工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为每月15日,遇有节假日则相应提前。其他待遇支出、转移支出根据需要及时拨付。

  三、《暂行办法》要求各地不得借用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户管理和核算代发项目,不得代扣代缴财务制度允许范围外的资金。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省级统筹基金未能及时足额拨付到市县社保财政专户并有可能影响养老金发放时,当地养老金发放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部门垫付,以保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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