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廊坊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2-05-18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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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申请住房贷款的缴存人(以下称借款人),应当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的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时依旧正常缴存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的认定标准,

  1、连续足额缴存,是指申请贷款前最近6个月(含)正常汇缴。这6个月内非正常补缴、趸交视为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

  2、最近6个月的计算时间:,从申请贷款的前一个月开始计算,向前推6个月;

  3、申请贷款向前推算的6个月以前补缴的公积金必须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审批手续,才可以计算在贷款额度内,但不能作为申请贷款的条件,

  4、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5、如果缴存人在我市有若干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且同一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6个月的,申请贷款前应当先合并账户,

  贷款条件

  借款人申请住房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民身份。在异地就业的,持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二)夫妻双方均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还清本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

  (三)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应当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独立产权人,并且拥有符合相关法规比例的自有资金。申请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同时符合“中心”和商业银行的有关相关法规,

  (五)具有符合相关法规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证明材料,

  (六)能够提供本方法相关法规的贷款担保,

  (七)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房屋套数及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条件: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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