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在与统筹区尚未建立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其他省、区、市发生的属于大额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其本人全额垫付后,凭有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法规报销。报销时需要提供由就医地或税务部门监制的原件的发票和出院证,加盖鲜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明细清单和医院级别证明,社保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
按照天津市的法规,天津市的大额医保费用为每人每月缴费3元,全年为36元,在职职工缴纳的大额医保费用,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退休人员由社保机构在本人的养老金中代扣代缴,在每年第一季度扣缴全年的费用36元。当然这个标准根据物价的变化,每年是有变化的,并不是每年都是按照36元的标准扣缴。
在天津市缴纳了大额医疗保险的人员,每一个医保年度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至15万元医疗费,按照80%的比例报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同样是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方式在医院进行结算。报销流程和法规和重庆市的差别不大。
综上所述,大额医疗保险,也称为大额医疗互助基金,带有互助互惠的意思,通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筹集大额医疗保险,形成大额医疗互助基金,帮助那些产生大额医疗费用的人员解决大额医疗费用的支出问题。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医保退休待遇的人员,大额医疗保险的费用是在本人的养老金或是医保基金返还个人账户的资金中代扣代缴,个人不需要单独办理或是自己去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