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中职工主动提出辞职能否得到补偿,需要具体问题具体介绍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法规,现在职工主动提出辞职的,一般是不会得到任何经济补偿的,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法定的经济补偿条件中,除了劳动者按照第三十八条法定的条件辞职的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外,凡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都会得到经济补偿。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法规,条条都是用人单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行为,从保护劳动者权益和维护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不但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还应当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或是经济赔偿金。
那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是怎么法定的呢?概括起来包含了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未按法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二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三是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四是用人单位规章制违反法律、法规的法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五是没有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六是法律、法规法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如果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法定提出辞职,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的,需要注意两个方面的技巧问题。
一是在辞职信的内容中要体现用人单位违反了第三十八条中哪一条的法定,比如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就要写明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没有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也要写明从多久到多久,单位没有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二是要做好相关证据的收集。比如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要证明自己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成立,社保缴费系统没有缴费记录,单位没有办理社保缴费登记证,员工的证词,自己出勤记录,工资条中没有社保费的扣费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