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证据链的收集来看,需要在在职时完成,离职以后是很难找到相关的证据的,比如没有提供劳动保护,没有提供相关的劳动条件,违反安全环保的相关法定,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中,哪一条是违反我国的法律法规法定等,这一切准备工作完成以在提出辞职,才更有利于并提出辞职,也才能在辞职以后要求给予经济补偿时获得仲裁机构或是人民经法院的支持。
在劳动合同法中,还有一条那就是法律、法规法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这其中包括了哪些情形呢?比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者劳动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采用调岗,降级、降低工资等手段逼迫劳动者辞职等。
当然要证明用人单位为采用威胁、胁迫或是其他胁迫手段,迫使劳动者提出离职的,这方面的证据不太好搜集,这就需要劳动者平时要有法治意识,在遇到事情时不要慌乱,采用拍照,拍视频或是录音,向劳动人事有关部门、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等方式来维持自身的权益。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除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法定的情形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外,在其他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是逼迫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件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才会支付经济补偿金;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法定的,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会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