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常州惠民保重特大疾病保证责任

2022-10-24 10:25
举报

  2023年度常州惠民保重特大疾病保证责任

  保险期间内,住院及门特医疗费用在保证责任一和保证责任二保证范围内的费用,经过保证责任一和保证责任二补偿后,个人负担部分超过5万元的部分再给予保证(不含保证责任二相关法规的单品药品和耗材限额以上部分)。按照如下方法赔付:

  在扣除年度免赔额5万元后,非既往症赔付比例60%,既往症赔付比例为40%,年度累计最高赔付限额为50万元。累计赔偿金额达到50万元时,对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责任生效日期2023年1月1日0时,保险责任终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24时。

  拓展:2023年度常州惠民保意外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赔付比例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门诊、急诊治疗产生的符合相关法规的医保范围内的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的个人承担部分给予保护。按照如下赔付:

  在扣除每次免赔额500元后,按照80%的比例进行赔付,年度累计最高赔付限额为3000元。单次或累计赔偿金额达到3000元时,对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伤害: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以下情形属于疾病范畴,非本产品所指意外伤害:

  猝死;

  过敏及由过敏引发的变态反应性疾病;

  高原反应;

  中暑;

  细菌、病毒或其他病原体导致的感染性疾病。

  保险责任生效日期2023年1月1日0时,保险责任终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24时。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
相关推荐
诚聘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