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参保人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参保人应当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选点手续,选择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指定基层医疗机构)及1家其他医疗机构,作为个人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的选定医疗机构。具体方式如下:
参保人首次申办门诊选点的,凭参保人医疗保险卡在定点医疗机构领取《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医疗待遇登记卡》如实填写并贴上小一寸照片一张后贴于门诊病历上,定点医疗机构同时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上为参保人办理选点及确认手续(参保人欠缴医保费期间不予办理选点手续)按规定在门诊选定医疗机构直接办理,填写《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医疗待遇登记卡》,具体要求可到定点医疗机构前台或医保办咨询。
一个社保年度内已选定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原则上本社保年度不予变更。如发生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工作单位变动、病情需要或选定医疗机构资格变化等情形,可携带相关资料到我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在指定的专科医院进行相应专科门诊就医不受选点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