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工作期间社保断交一个月怎么办?(2025/05/22)

2025-05-22 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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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

社保换工作停了一个月,可以采取补缴的方式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部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换工作导致社保停缴一个月,新单位可以进行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一般不能补缴社保,需按月按时缴纳。相关不能以补缴、追缴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所以灵活就业人员一定要牢记缴费时间,避免断缴。

由新单位续缴:如果已经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可以尽快将社保关系转移到新单位,由新单位继续缴纳社保。在转移过程中,需要向新单位提供个人社保账号、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便新单位为其办理社保续缴手续。这样,虽然断缴了一个月,但后续的社保缴费记录仍然是连续的。

1.用人单位申请补缴社会保险费,应当在《补缴申请表》或其他书面材料上签字(盖章)确认不包含发生工伤后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形,按要求向区社会保险经办窗口或经办机构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到区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前台办理补缴手续。

2.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后申请补缴工伤保险费的,向区社会保险经办窗口或经办机构提交区社会保险稽核机构出具的稽核文书及相关补缴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到区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前台办理补缴手续。

3.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失业保险费向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初审,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复核后,凭初审、复核材料,到区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补缴手续。

4.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补缴中断期间的养老、医疗保险费向区社会保险经办窗口提交相关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办理,某些情况社保经办机构不予办理的可以选择代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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