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旧采用 “三步走” 的调整方式。
首先是定额调整,各个地区的退休人员都能获得一个固定金额,这为所有退休人员提供了最基础的保证,无论养老金高低、工龄长短,都能平等地享受到这一份福利,犹如一份温暖的保底关怀。
其次是挂钩调整,主要考量工龄与基本养老金水平两个关键因素。
工龄是对劳动者多年辛勤付出的量化体现,干得越久,涨得越多,激励人们长期稳定地为社会贡献力量;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则体现了多缴多得的原则,鼓励人们在工作期间积极参与养老保险,为自己的养老生活积累更多财富。最后是倾斜调整,重点照顾特殊群体。
高龄老人、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以及企业退休的转干部都能获得额外补贴。
这一系列调整方式,既保证了公平性,又兼顾了特殊群体的特殊需求,使养老金调整更加人性化。
月退休工资 =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退休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是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计算公式为: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社平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这个公式反映了退休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的工资水平和社会平均工资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的缴费年限对养老金的影响。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等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指个人历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收入的总和。
计发月数:根据退休时的年龄不同,计发月数也有所不同。例如,男性60岁退休的计发月数为139个月,女性50岁退休的计发月数为195个月。
过渡性养老金(部分地区有):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一定比例。计算公式根据当地法规确定,例如过渡性养老金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 × 一定比例(如1.2%或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