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湖南省人社厅在官网公布了2022年养老金调整方案(湘人社规【2022】27号),法规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养老金调整方案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调整方案中没有提及人均养老金上涨水平,按照人社部的法规,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水平的上限为4%。
调整方案采用的是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的三步走的调整方法。
首先是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5元。
其次是挂钩调整。首先是工龄挂钩(不包括折算工龄),每满1年每月增加 1.2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其次是养老金挂钩,按退休人员2021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1.4%计算增加养老金。
第三是倾斜调整。包括三方面的调整,一是向高龄老人倾斜,二是向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三是向企退转干部退休人员倾斜。在高龄倾斜方面,对年满70周岁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对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5元;在向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方面,对艰苦边远地区(桑植县、城步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等14个市县)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0元;在向企退转干部倾斜方面,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转干部,继续按照法规发放相关解困标准。
与去年相比,方案有什么变化?
方案的变化很明显,体现在4个方面:
首先是定额调整。定额调整比去年少了10元。去年的标准是45元,今年是35元。
其次是养老金挂钩。挂钩比例增加了0.1个百分点,由2021年的1.3%,提升到2022年的1.4%。养老金高的人,就会多补发一些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