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延长缴费年限是多久?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比例
一、养老延长缴费年限是多久
个人养老保险的保险期限包括保险费缴费期和养老金额取期。保险费缴费期从被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并交纳第一期保险费起,至约定缴费期满为止;养老金领取从被保险人约定的缴费期满的次月起,至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时止。最低的是十五年。
个人养老保险,可继续领取至10年,保险责任方告终止;如果被保险人领满10年固定年金后仍健在,则可继续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保险责任方告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费缴费期内身故,可按规定领取死亡退保金,保险责任终止。
个人养老保险费缴付方式可按月、季、年交付,亦可在投保时一次性缴清,每个被保险人月交保险费不得低于20元,年交保险费不得低于200元。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分别为50、55、60、65等四档,投保人可选择自己认为最合适的档次。被保险人交付保险费满2年,如有急需,可凭单证向保险公司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现金价值的70%,借款期限不得超过7个月。借款本息在借款到期时一并归还,逾期不还,借款本息达到退保金额时,保险效力终止。
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比例
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
1、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缴费。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2、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
核定缴费基数以河北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准。
1、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
2、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