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条件什么?需提交哪些材料?

2025-10-01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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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满足申请条件、可凭社保卡或身份证件到现场或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受国、地区、个人缴费年限和基数等因素影响。在中国,缴费时间越长、基数越高,领取金额越多。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领取标准和额度也不同。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需满足一定条件。

如何申请失业金的领取?领失业金要满足什么条件、需要什么材料?

失业金怎么领取

1、用人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区(县)失业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审核享受资格。

2、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凡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持《失业证》、退工登记表、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经审核后,按指定日期到街保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银行存折。

3、失业人员本人应于每月五日至二十五日本人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法定期限内未能办理有关手续的,失业保险金不予发放。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委托其家庭其他成员持相关证明代办理有关手续:

(1)失业人员患病住院期间(凭医院开具的住院证);

(2)失业人员患严重病症行动不便(凭医院诊断证明);

(3)失业人员患精神病院外冶疗期间(凭医院诊断证明);

(4)女性失业人员生育后三个月内(凭婴儿出生证)。

(5)失业保险金每6个月为一个申领期,在申领期内失业人员应接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指点,主动接受推就业。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推就业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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