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失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吗?
失业保险,是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因失业导致经济收入受到影响时,按规定在法定时间内补贴其因失业而损失的部分经济收入,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项目。再次失业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吗?
失业人员停领失业保险金后,再次失业的,可以再次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为:1.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并参保的,缴费时限重新计算;2.再次失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哪些情形要停止领取失业金?
(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参保流程
1.网上申报单位专员→办理登录→进入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网上申报2.前台办理单位网上申报成功→打印 《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申请》→持所需材料→征收前台办理→为员工参保成功温馨提醒:新参保用人单位需办理社保登记:申请材料:1、《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盖单位公章);2、开户银行印鉴卡或开户银行证明或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流程:1、登录社保网站→点击“新参保企业网上登记”→按要求录入相关登记信息,并打印《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2、在网上申报成功之日起(不含当日)15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窗口提交《登记表》及办理材料,逾期不办的,网上申报的信息将自动作废,企业需重新申报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一)按月领取失业金标准:本市当年月最低工资标准×90%(2018年5月起)。(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基金为失业人员参加本市医保二档,享受医保二档待遇(含生育医疗保险待遇)。(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去世的,其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以及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丧葬补助金=去世时市上年月社平工资×3;抚恤金=去世时市上年月社平工资×6。(四)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