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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受理条件有哪些?酒泉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法定依据

2021-01-08 15:56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一、酒泉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受理条件有哪些?

  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

  二、酒泉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第二十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

  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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