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生育保险女职工的报销标准是什么?

2022-05-16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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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沧州市生育保险女职工的报销标准是什么?】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沧州生育保险缴费办理须知】

  缴费比例

  1.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4%

  2.其他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8%

  注:个人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统一由单位缴纳

  缴费基数

  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与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相同

  缴费基数上限: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

  缴费基数下限: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

  缴费方式

  单位缴交:

  由单位负责缴交生育费用(员工个人无需缴交生育保险费用),单位一般通过账户转账渠道进行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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