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提取公积金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公积金作为一种重要的住房制,为购房者提供了低息贷款和多种灵活的还款方式。如何辞职后,可以提取公积金的账户余额吗?具体怎么办理?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办理要件:
以青岛为例,参考如下:
(1)《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提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账户已纳入中心集中封存户管理的职工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还应根据下列不同情形提供证明材料:
1)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租金缴纳证明原件。职工及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交纳的房租。承租人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2)承租本市其他住房的,每人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应提供本市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原件,单身职工还需提供《具结书》原件。
职工实际年房租支出超过8400元的,提供本市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原件、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原件、房租发票原件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职工及配偶每月合计最高可提取额度不得超过2500元。承租人配偶申请提取时,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单身职工需提供本人签署的《具结书》原件。
租房提取
部分地区(如杭州)允许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但超出当地标准的部分可能受限(如最高上浮50%)。
通用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虚假材料将导致提取失败或承担法律责任。
法规差异:各地提取条件(如额度、时限)可能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凭证留存:妥善保管提取回执、转账记录等,便于后续查询或争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