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额度与利率
贷款利率:
自2022年10月1日起,我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下调;调整后,5年及以下、5年以上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6%、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维持不变,即5年及以下、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3.575%。
贷款额度:
2023年2月20日,扬州出来《关于积极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告》。第五条提出,“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至2023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阶段性上调20%(双缴存职工家庭由60万元上调至72万元,单缴存职工由36万元上调至43.2万元),原人才及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法规根据调整后的贷款最高额度进行上浮。”
贷款额度的确定应同时遵循以下法定:
(一)不超过市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最高额度;
(二)不得高于按照职工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月还款额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或家庭收入的50%;
(三)不得高于按照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四)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提取和首付款的总额不得超过住房的实际总价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总额不超过实际支出金额的50%;拆迁安置房贷款的,拆迁安置房总价款按安置房实际价款减拆迁补偿后计算;
(五)多人合资购(建)房的,按其产权份额计算可贷额度;
(六)职工及配偶只有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市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最高额度的60%;职工配偶为现役入伍人的,可视同双职工缴存确定贷款额度;
(七)其他需要法规性支持的贷款,按相关法定执行。
贷款期限
1、借款人的贷款期限加借款人的实际年龄一般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龄;
2、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稳定收入、无还贷方面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其还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申请,最长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还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年。
3、借款人的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出房屋剩余使用年限。
贷款偿还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包括:
(一)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二)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或者等额本的金还款法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法一旦确定,不可变更;
(三)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把按揭贷款的本的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的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的金额和还款方式:
贷款人将本的金额和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的金额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