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建立一年以上,同时还需要足额缴纳一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的公积金账户应处于缴存状态。对于经批准的延期缴纳状态的单位,其职工符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一年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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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
一、借款人应保持良好个人信用记录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必查询借款相关人信用记录。若借款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及配偶的贷款或信用卡存在逾期记录,则不能足额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若逾期发生在近两年内,且连续逾期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超过6期(含),则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若因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未能在有限日期还本付息,则按逾期处理,视情节采取计收罚息、终止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处置抵押物、司法诉讼等方法追收借款。
(三)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逐月还款记录将同步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请务必按时足额还款,避免造成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