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如何计算

2022-05-02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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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以下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小值就是借款人高可贷数额:

  一、还贷能力

  (注:扬州市从2019年10月15日起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能力系数由目前的0.3上调为0.5)

  计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0.5-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二、房价成数

  计算公式=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三、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计算公式=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

  四、贷款高限额。

  (注:从2019年10月15日起,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限额从35万元恢复至50万元。)

  (一)、按使用配偶额度

  计算公式=[(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0.5-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二)、按照贷款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1、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高限额60万元。

  2、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高限额70万元。

  3、从2019年10月15日起,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高限额从21万元恢复至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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