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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沙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长沙公积金新规是什么?(3)

2021-04-13 15:35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五)贷款期限可计算到去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性贷款期限可至65岁,女性贷款期限可至60岁(高级职称女技术 人员和处级以上女干部贷款期限可至65岁)。

  (六)职工家庭贷款月还贷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七)职工家庭已注销的住房不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离婚2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婚内房产无论是否分配给借款人,只要尚未注销,均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

  (八)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的)次数均不得超过2次(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各算1次贷款记录。

  (九)职工家庭现有一套住房产权面积超过144m,再购(建) 房的,不予贷款。

  (十)职工家庭在个人征信系统、公积金信息系统存在为他人贷款担保且未结清的,不予贷款。

  (十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该套住房属于别墅、商业、商住两用的,不予贷款。别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按照《购房合同》或者不动产权证书显示的房屋用途或性质确定。

  (十二)职工家庭购买该套住房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的,不予贷款。

  (十三)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后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无时间间隔限制。

  (十四)开放长江中游城市群异地贷款和湖南省内异地贷款。在《长沙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签约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长沙购房可向长沙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在本省其他地、州、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长沙购房可向省直分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十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应在1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十六)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房产抵押时对本 套房房龄无限制规定,已办理住房产权过户的,可以直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十七)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时,本套房屋未出产权证书的,符合抵押条件的其他房产即可设定抵押;本套房屋已出产权证书的,职工家庭先提出申请,待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再结清商业银行贷款。

  (十八)限购区域内(除浏阳市、宁乡市以外的行政区域) 严格执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75号)文件规定。

  (十九)组合贷款总额由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共同审核确定,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或房屋评估价值的 70%,第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或房屋评估价值的40%。

  (二十)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1期后每年可申请 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含对冲)1次,对冲提前还贷金额应不低于 3万元,自筹资金不低于1万元。

  二、统一的提取政策

  (一)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已办理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的,不得申请除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以外的其他类型提取。

  (二)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2次以上的,不得再次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为由提取。

  (三)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第3套以上自住房的,以及偿还上述住房贷款本息的,不予提取。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 别墅及偿还上述住房贷款本息的,不予提取。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别墅按照《购房合同》或者不动产权证书显示的房屋用途或性质确定。

  (五)职工家庭在非限购地区购买二手房,应在产权过户满1年后,且提取时产权未注销,方可申请购房提取。

  (六)职工家庭因工作或夫妻两地分居原因在外省工作地 或户籍所在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及偿还上述住房贷款本息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在省内购买、建造、翻建、大 修自住房及偿还上述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公积金不限工作地和户籍所在地。

  (七)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购房提取应提供《购房合同))(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备案)、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契税完税凭证, 并应自购房契税完税凭证出具之日起2年内提出申请。

  (八)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长沙行政区域以外自住房或偿还上述住厉货款本息的,应提供购房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近3个月出具的夫妻双方全部房屋产权信息证明(含本套房屋备案登记信息)。

  (九)职工家庭已办理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每年申请还贷提取1次或办理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

  (十)还贷提取按照《借款合同》确定的月还贷额计算提取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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