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沙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长沙公积金新规是什么?(2)
2021-04-13 15:35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关于统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业务政策的通知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为解决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长沙公积金中心”)和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 分中心”)业务政策不一致导致的“同城不同策”问题,现就统一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业务政策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的贷款政策
(一)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应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二)职工家庭(已婚状态指夫妻双方,单身状态指职工个人,下同)未申请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的),如已办理则须公积金贷款结清满6个月。
(三)经测算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其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
(四)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数。
贷款n倍数根据我市每年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以下简称“个贷率”)确定:
1、当“个贷率”低于75%时,n=20;
2、当“个贷率”介于75%(含)和80%之间时,n=16;
3、当“个贷率”介于80%(含)和85%之间时,n=15;
4、当“个贷率”介于85%(含)和90%之间时,n=14;
5、当“个贷率”介于90%(含)和95%之问时,n=13;
6、当“个贷率”高于95%(含)时,n=12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每年1月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和本年度贷款执行的n倍数,于2月1日起执行。
社保网声明:资讯来源于网络,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