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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

2021-04-13 15:17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申请条件

 

  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住房且租住住房的职工

 

  办理材料

 

  (一)租住商品住房

 

  1.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无房证明;

 

  2.经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租赁年度内支付房租凭证(房管监理部门开具的收据或地税局开具的租房发票);

 

  5.户口簿;

 

  6.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Ⅰ类借记卡;

 

  7.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关系证明。

 

  (二)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

 

  2.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凭证;

 

  3.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Ⅰ类借记卡;

 

  4.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关系证明。

 

  注: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年可申请一次,夫妻双方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一年的房屋租金,每月提取金额按最高800元计算,月租金额未超过800元的按实际月租金额提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贷款本息尚未还清前,除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外,其他原因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担保的,在保证合同撤销前,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流程

 

  职工携带所需材料到公积金缴存地营业大厅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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