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生儿医保待遇有哪些?(2)

2022-08-19 11:49
举报

  2、普通门诊医疗救助。普通门诊疾病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按80%(顺德区按90%)的救助比例予以报销,年度报销最高限额为1万元。

  3、门慢和门特医疗救助。诊治门诊慢*病种、门诊特定病种疾病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的医疗费用按80%(顺德区按90%)的救助比例予以报销,年度报销最高限额为2万元。

  4、住院首次和二次医疗救助。孤儿住院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后的医疗费用可进行住院首次和二次医疗救助。住院首次医疗救助:低保对象和低保临界对象报销比例90%,年度限额10万元;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报销比例100%,无年度报销最高限额。住院二次医疗救助报销比例95%,年度报销最高限额8万元。

  (二)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因病致贫儿童,在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诊治门诊慢*病种、门诊特定病种疾病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个人需要支付的医疗费用按80%的救助比例予以报销,年度限额15万元。

  (三)对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治疗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的符合相关法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核报后,剩余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予以全额救助。

  以上就是社保君为您整理的最新内容,内容供参考。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
相关推荐
诚聘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