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申请有什么规定?济宁市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申请的办理时间(2)

2021-02-04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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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登记备案

  第八条 参保地经办机构按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网站、手机等多种形式办理。

  参保地经办机构收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提交的跨省异地就医申请时,经办人员应即时审核确认,填写生成《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见附件1),该表一式两联,盖章后一联留存参保地经办机构,一联交予申请人签收。

  二、济宁市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申请的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三、济宁市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申请办理的地点

  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人力资源市场C20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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