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大病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情况包括了哪些?
不能享受大病医保报销的疾病或情况是这样的:
1、责任意外与违法行为:
这类情况通常涉及第三方责任,应由责任方承担医疗费用,因此不属于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
2、按地方法规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这包括一些特定的医疗服务项目或药品,可能由于方案原因被排除在大病医保报销范围之外。
3、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
如果患者因自身违法行为(如自残、斗殴等)导致受伤,那么产生的医疗费用也不在大病医保报销范围内。
4、因医疗意外造成伤害:
如果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因医疗意外导致受伤,那么产生的医疗费用应由医疗机构承担,不属于大病医保报销范围。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医疗意外是由医务人员过失或疏忽导致的,并且医疗机构已经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患者仍然可以寻求其他途径的赔偿,但这并不改变医疗费用本身不属于大病医保报销范围的事实。
5、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紧急抢救除外)产生的医疗费用:
通常不属于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6、自杀与医疗意外:
自杀行为通常被视为个人责任,因此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在大病医保报销范围内。
7、因交通意外造成伤害的:
交通意外通常涉及第三方责任,因此产生的医疗费用应由责任方承担,不属于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8、工伤与职业病:
这些费用通常应由工伤保险或用人单位承担,因此不属于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
山东济南新农合怎么报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报销条件:
门诊报销:通常需要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住院报销:需要准备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其他有关证明(如转诊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等)。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除门诊发票外,还需提供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及有关检查、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及医疗机构证明书,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
2、报销流程:
门诊报销:
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报销:
参保患者凭本人医疗卡、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凭户口簿)在区内乡镇级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刷卡报销。
乡镇卫生院就诊报销比例一般为40%~70%,部分地区如上海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可达70%。每次就诊的检查费、手术费及处方药费也有限额。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一般按60%~80%的比例报销,部分地区如上海可达8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有一定法规,如10元或50元等。
提交材料申请报销:
在市外或其他非直接刷卡报销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需收集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等材料。
将报销所需资料备齐后交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由其审核后报镇合作医疗联络员,再送区农易办结报中心进行报销。
住院报销:
可以直接刷卡报销:
参保患者在区内及区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结账时可直接刷卡报销。
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乡镇卫生院一般为80%~90%,一级医院为70%~90%,二级医院为60%~80%,三级医院为50%~70%。
提交材料申请报销:
在市外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应在出院后三个月内,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带医药费用原始发票(复印件无效)、住院医药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及门诊病历、患者身份证、医疗卡、户口簿、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到区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报销医药费用。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申请流程:
参保患者需持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及有关检查、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及医疗机构证明书,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向新农合业管中心提出申请。
经区新农合办审核批准后,其门诊医药费用(不包括支持疗法、辅助治疗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医药费用)可以列入新农合基金的报销范围,按住院报销标准以年度为单位报销。
3、报销审核与支付:
审核材料:新农合经办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要确认是否符合报销条件。
结算报销金额:审核通过后,经办机构会按照法规比例和限额结算报销金额,直接支付给参保人员或医疗机构。
4、缴费基数:
及时缴费:确保每年按时缴纳新农合费用,以免影响享受医保待遇。
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才能享受新农合报销待遇。
报销时限:住院费用限时的报结,出院后三个月内可随时办理,外出务工者可延迟到年底。
综上所述,新农合报销方式多样,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报销途径和准备相应的报销材料。同时,也要关注当地医保方案的调整和变化,以便及时了解最新的报销法规。
温馨提示:本数据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