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企业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比例
参保职工在指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就医发生的符合的法定的门诊医疗费,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参保职工在实行我国基本药物制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其待遇支付不设起付线;在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线标准由原来的40元降低为每次30元。一档普通门诊费用报销限额由原来的60元提高到80元;二档缴费的仍为200元。
三、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符合相关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符合相关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
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的治疗费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我国医疗保险的缴纳可以分为几个档,各档医疗保险的缴纳费用不同,职工在生病后所报销的费用也就会不同,档位越高,缴纳的费用越多,可以报销的比例也就越高,所以,在办理职工医疗保险时,参保人可选择高档位的医疗保险,在生病时才会得到更多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