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需要什么
1、申请材料
持省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红底一寸彩色照片2张。再就业优惠证,低保证,残疾证,及其他申请材料到居住所在的社区办理新参或续保登记。
2、缴费标准
(1)非从业人员每人每年缴纳100元。
(2)有城关区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二类人员个人不缴费。必须在参保期内在社区登记办理参保手续。
(3)由城关区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三四类人员每人每年缴纳30元。
(4)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每人每年缴纳60元。
(5)中小学生每人每年缴纳40元。如果大中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社区参保,则按照居民标准对待,每人每年缴纳100元。
(6)新生儿参保费用为每年度100元,一次性缴纳当年及次年度费用200元。
二、医疗保险报销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