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医疗保险缴费年限(2)

2021-02-03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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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销范围

  1、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

  2、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3、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4、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三、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灵活就业人员新参加或接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时,可不再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累计缴费年限必须达到男30年、女25年(其中:属原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原国有企业连续工龄可以计算缴费年限,但最低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

  市级统筹方案实施前,已经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包括累计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下同)未达到上述标准的,须以赣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并逐年递增10%,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8%的缴费费率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所补缴的医疗保险费全部纳入统筹基金);或逐年以赣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的单位缴费费率逐年补齐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后,继续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市级统筹方案实施后,新办理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未达到上述标准的,须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赣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并逐年递增10%,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8%的缴费费率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后(所补缴的医疗保险费全部纳入统筹基金),方可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不补缴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相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不计入、不折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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