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补缴业务
缴费人办理往年补缴业务,需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线上进行补缴或前往经办机构大厅进行补缴核定后,再通过合作商业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渠道缴费。
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或经办机构办理的补缴申请,因当天未缴费或未支付成功的核定信息将在次日凌晨自动作废,请缴费人在当天完成缴费,当天未完成缴费的需重新申请。
缴费人可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或缴费商业银行进行缴费查询。
五、缴费票据
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手机银行、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网上渠道缴费的,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即可作为缴费依据,确需纸质票据的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
1.使用商业银行渠道缴纳社保费的,商业银行提供的小票即可作为缴费票据。
2.缴费人也可在缴费的商业银行柜台打印《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省财政厅监制)。
3.缴费人可凭缴费小票或《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到参保经办机构对应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换开《税收完税证明》或打印缴费记录。
六、咨询方式
缴费咨询: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3212366进行咨询。
政策咨询:可以向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税务机关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