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重算补发有哪些人?
2025年1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职工:
这部分人员在退休时,由于新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可能尚未公布,因此他们的养老金会先按照旧基数进行预发。待新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后,社保部门会对其养老金进行重新核算,并补发差额部分。这包括在职期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法规缴费满一定年限的个人。
方案调整前已退休但受方案变化影响的人员:
如果对养老金方案进行调整,导致部分已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算标准发生变化,那么这些人员也可以享受养老金的重算补发。例如,当养老金计发公式或相关参数发生变化时,之前已经按照旧标准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就有资格获得补发。
部分早期退休人员:
在过去的养老金核算中,由于采用的是旧标准,导致部分退休人员到手的养老金少发了。方案调整后,这些早早退休的人员也能按照全新的、更合理的标准补齐以往的差额。
提前退休人员:
对于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提前退休的人员,如果他们的养老金计算受到了提前退休方案的影响,并且在后续方案调整后他们的养老金计算标准有所变化,那么他们也可以享受养老金的重算补发。
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前已退休的人员:
在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之前就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其养老金也是按照旧的基数进行计算的。因此,在新的基数公布后,这部分人员的养老金也需要进行重新计算,并补发相应的差额。
2024年养老金重算补发哪些人不在补发范围?
去世的退休人员:
一旦退休人员去世,养老金发放也会随之停止,因此无法享受重算补发福利。
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的人员:
养老保险关系已经转出的人员,其养老金管理和发放已经转移到其他地区或机构。因此,他们不再参与原地区的养老金重算补发方案,而是按照新的地区方案执行。
未参保或未缴满年限的老人:
部分老人因未参保或缴费年限不足,无法享受养老金重算补发。这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旨在促进积极参保,确保养老金制稳健运行。
服刑中的退休人员:
服刑中的退休人员由于违反了法律法规,其养老金待遇会受到相应的影响。在服刑期间,他们的养老金会被暂停发放,自然也无法享受养老金的重算补发。只有在服刑期满后,根据相关法规,才能恢复领取养老金,但对于服刑期间的养老金补发是不予支持的。
时间条件不符的人员
202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这些人员在2023年底前已经完成了养老金的核定和发放,因此不会因2024年的养老金重算补发方案而受益。
新基数公布后退休的人员:例如从2024年11月起退休的新员工,将按照新的养老金基数领取养老金,不参与此次补发。
法规差异导致的人员
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由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缴费标准和待遇计算方式上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领取者无法参与养老金重算补发。他们主要依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法规来获取养老金。
温馨提示:本数据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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