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养老金和退休工资是一回事吗?
资金渠道不同:
养老金是由社会保险资金列支的,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统称为养老金;
退休金一般都是相关部门列支,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如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不含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单位)的退休待遇简称退休金或退休生活费;
概念不同: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体系;
我们常说的退休金,是按照社保体系要求,在参保人到了退休年龄了,或者丧失了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所享受的养老保险资格,按月份、或一次性支付货币形式的一种待遇。
缴费方式不同:
而养老保险则是我们平时所缴纳的社保中的其中一个,一般由参保人所在的单位进行代缴,部分计入参保人个人账户。
退休金由单体或企业提供,不需要受益人缴费即可享受;
领取方式不同:
社会养老保险金由相关部门机构统一发放,养老金的领取问题方面,对每个社会成员有统一的养老金领取规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相关法规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退休金可以按月领取,也可以按年领取,甚至一次性支付。领取退休金的主体通常是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
厦门如何一次性补齐养老保险?
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方案主要适用于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情况。根据不同情况,方案有所不同:
职工养老保险
因用人单位原因(如未按时或未足额缴纳)导致职工社保断缴的,可由用人单位申请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7月1日前)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且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2011年7月1日后参保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需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才能办理退休,无法一次性补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时,如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通常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但请注意,从2025年3月1日起,部分地区已停止执行年满60周岁可一次性补足15年的方案,改为需要办理延后缴费,至年满65周岁后才能办理一次性补缴。因此,具体方案需以当地社保局的法规为准。
补缴流程
确认补缴资格:需要确认个人是否符合一次性补缴养老金的条件,即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
提交申请:符合补缴条件的个人,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补缴申请。申请时,需携带相关身份证明、社保缴纳记录等材料。
审核与办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会办理补缴手续。申请人需按照法规的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所缺的养老保险费用。
享受养老金:补缴完成后,个人即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补缴注意事项
补缴时限:补缴社保一般需在法规时间内完成,逾期可能不再受理。如部分地区法规需在2025年2月28日前到户籍所属镇街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申请办理一次性补缴手续。
补缴年限:一次性补缴年限最长不超过15年,且补缴年限不能早于当地实施社保制的时间。
经济压力:补缴人员需承担一定的经济压力,但相比于退休后无法享受养老金待遇的风险,这笔费用是值得的。
综上所述,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条件、流程、费用及注意事项因参保类型和地区方案差异而有所不同。补缴人员详细了解当地方案,并根据自身情况做出明选择。
温馨提示:本数据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具体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