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退休人员,也就是本年度退休的人员,什么情况下可以重新核定补发养老金?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在本年度办理退休,并且已在领取养老金;
2、在本年度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前,已办理退休手续。
也就是说,当年退休的,若当年养老金计发基数未公布,先按上年度的计发基数预发养老金,待本年度计发基数公布后,人社局则重新核定养老金金额,并进行养老金差额补发。
养老金即将重算补发,但这几类人不能参与?
已去世的退休人员:
养老金是为了保证退休人员的生活,一旦退休人员去世,养老金发放也会随之停止,因此也无法享受重算补发福利。
养老保险关系已转出的人员:
养老保险关系已经转移到其他地区或机构的人员,不再参与原地区的养老金重算补发方案。因为不同地区的养老金方案和计发标准可能不同,转出后需要按照新的地区方案执行。
未参保或未缴满年限的老人:
部分老人因未参保或缴费年限不足,也无法享受养老金重算补发。
服刑中的退休人员:
服刑中的退休人员由于违反了法律法规,其养老金待遇会受到相应的影响。在服刑期间,他们的养老金会被暂停发放,自然也无法享受养老金的重算补发。只有在服刑期满后,根据相关法规,才能恢复领取养老金,但对于服刑期间的养老金补发是不予支持的。
时间条件不符的人员
2023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的人员:这些人员在2023年底前已经完成了养老金的核定和发放,因此不会因2024年的养老金重算补发方案而受益。
2024年11月及以后退休的人员:这部分人员将按照新的养老金计发基数领取养老金,不参与此次补发。
法规差异导致无法补发的人员
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由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水平和待遇计算方式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不在此次重算补发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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