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后低于5841元的,还将进行差额补足(仅限于调整前月养老金水平在5786元以上的退休人群)。【见图表1】
图表1
2020年底前 (元/月) |
挂钩调整 标准 |
差额补足 (不含按定额、按缴费年限增加的养老金) |
5786元以上 |
20 |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后低于5841(5786+55)元的,补足到5841元。 |
5786元(含)以下 |
55 |
—— |
例如:赵大爷,64岁、缴费年限37年,基本养老金为5790元/月。按照对应标准,应上调20元,与原养老金相加为5810元。但2020年12月养老金低于5786元的人员上涨55元后,部分人员会达到5841元(5786+55),高过赵大爷的5810元,所以再对赵大爷提高31元,使他达到5841元。在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中,赵大爷实际每月增长51元。
2020年底前 (元/月) |
2021年调整(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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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调整 |
与缴费年 限挂钩 |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
调整总额 |
调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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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档 |
补足 |
|||||
5790 |
50 |
3×37=111 |
20 |
31 |
今年调整,赵大爷每月共增加212元,调整之后基本养老金为6002元/月。
三、适当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
针对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为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自2007年起,本市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均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度倾斜。2021年继续坚持这一做法,对在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办法进行调整后,再次享受40元至7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即: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