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是指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已经参加工作,《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实施之后才退休的机关事业人员。根据了解,2020年还未有安徽中人养老金补发消息。那么安徽中人养老金怎么计算呢?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规定如下:
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一)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pide;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pide;缴费年限。
工作人员退休时,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确定本人视同缴费指数。实际平均缴费指数=(Xn/Cn-1+Xn-1/Cn-2+……+X2016/C2015+ X2015/
C2014+X2014/C2013)/N实缴。
Xn、Xn-1…X2014分别为参保人员退休当年至2014年相应年度本人各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Cn-1、Cn-2…C2013分别为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应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N实缴为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pide;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3%。
视同缴费指数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另行制定发布。
二、过渡期内退休的工作人员待遇计发办法
过渡期为2014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过渡期内退休的工作人员待遇计发实行新老办法对比:
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低于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计发。
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高于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的,在按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计发的基础上,对新办法超出老办法的部分按一定比例发放。对超出的部分,第一年(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