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如果申请人因年老体弱或者路途遥远等原因,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须提交本人有效护照、居留证和申请人有效护照、居留证及30天内办理的委托公证书(无委托公证书的,可提交申请人30天内的书面委托及信誉可靠的华侨华人社团证明)。连续3年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第4年原则上应由申请人自行到使领馆办理一次。
2.如果申请人向居住国主管部门申办了健在公证并办妥当地认证手续,我驻该国使领馆可为其办理领事认证。
3.对居住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的申请人,由我驻该国有关机关(如:商代处等)或有关代管馆办理上述审核表或领事认证。
4.在国外生活的享受遗属补助人员以及短期在境外居住人员如需办理上述资格审核表,可参照上述办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