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是否可以继承?继承的相关金额

2020-09-24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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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是否可以继承?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令第13号)第六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二、继承的相关金额

  1、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时,其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

  2、离退休人员死亡时,继承额按如下公式计算:继承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帐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3、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死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个人帐户的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个人帐户处理结算完结,应停止缴费或互付记录,予以封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的公众意见。草案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待遇,并明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社会保险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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