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是一种社会性质的福利,通常是由有关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机构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和数额,按照一定的计算公式发放给退休人员的生活费用。
养老金的发放通常与个人的缴费记录紧密相关,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
退休人员养老工资计算方法: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增发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所有缴费月份的缴费指数之和÷累计缴费年限的月数
月缴费指数=月缴费基数÷上年度全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个人账户养老金,顾名思义,就是你在工作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累积起来的。它的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是个人及其单位历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累计金额加上利息。
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确定,例如60岁退休为139个月,55岁退休为170个月,50岁退休为195个月等。对于提前退休的情况,计发月数会相应增加。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退休时社会平均工资+个人视同缴费指数×退休时社会平均工资)÷2×视同缴费年限×过渡性系数。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增发养老金=上一年广西南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累计缴费年限(含视为缴费年限)×增发比例。
退休人员退休后,除了基本养老金以外,多数人几乎没有别的收入来源,老年人虽然消费不高,但随着年龄的增大,用于身体健康方面的费用逐步增多。加上养老金总体上不平衡,退休人员之间的养老金差距比较大。通过逐年的调整提高,让那些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可以更好地改善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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