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养老金能退吗?
养老金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退还的,具体退还情况需根据不同的情形来介绍。以下是可以退还养老金的几种情况:
重复缴纳养老保险:
如果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与用人单位缴费重复,可以退还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的部分;如果是银行代扣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则退还企业缴费部分。
参保人员死亡:
在职期间死亡:参保者在职死亡时,会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此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退休后死亡:退休后去世,但个人账户中的金额并未领取完毕,余额可以一次性结算出来,由法定继承人领取。
出国定居并丧失国籍:
参保者若在未达到领取养老保险条件前出国定居,并且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申请终止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并一次性退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此时需要提供居住地有关部门部门出具的移民手续和户口簿注销页等证明材料。
提前退休:根据法律法规,女性60岁、男性65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若面临个人经济困难,可以提前领取养老金。不过,这一法规可能因地区和方案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咨询当地社保局以获取准确信息。
正常退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此时并非“退还”养老金,而是按照相关法规领取。
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个人可以选择继续缴费至满十五年,然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选择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法规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此时也可视为个人养老金账户的退出,而非直接退还。
特殊群体的法规: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如缴费年限不足等),可以申请一次性退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在国内工作的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离开中国/内地(大陆)时,如果未达到法规的领取养老金条件,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综上所述,养老金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退还的,但具体的退还法规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在申请退还前,提议详细了解当地的法规,并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综上所述,养老保险断交并不会作废,但中断缴纳会影响退休金金额和补缴方案。因此,参保人员尽量保持缴费的连续性,确保在退休年龄之前累计缴费满一定年限,以享受完整的养老保险待遇。社保问题就上新社通,欢迎关注新社通app解锁更多社保专业资讯及社保使用小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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