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淮北失业金领取几个月怎么算的?(2026-01-03)

2026-01-03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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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可以领取的月数,在淮北失业金领取几个月怎么算的?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来确定,最短为3个月,最长为24个月。

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3个月;

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

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9个月;

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4个月;

缴费时间满6年和6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在5至6年的基础上每满1年增加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缴费时间满15年及以上的,领取月数为24个月。

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失业金申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③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哪些情形:

根据保险法第十三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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