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2015年3月1日起,参加失业保险的本市农村户籍人员纳入范围);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法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法规法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确认申领资格:
确保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在用人单位办理完【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登记】、社保减员手续五个工作日后,可开始申领失业保险金。
选择申领方式:
线下申领:
携带申领材料到原用人单位所属的社保中心办理申请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根据户籍和就业情况,选择到相应的社保中心或街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