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呢?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月数,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累计是指在不同参保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合计月数,满12个月为1年)。累计缴费满1年但不满2年的,可以领4个月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金申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要求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哪些情形:
哪些情形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根据人社部及多地相关法规,以下情形可认定为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劳动合同终止类: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者同意续签但单位降低条件除外)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倒闭、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提前解散
用人单位主动解除类:
因经营困难、客观条件变化等原因裁员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无法胜任工作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劳动导致劳动者离职
协商解除类: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特殊情形:
用人单位欠薪、未缴社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被迫离职
灵活就业人员因平台终止合作、执照被吊销等原因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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