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可以领取的月数,在成都失业金领取几个月怎么算的?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每满一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保留。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金申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需完成失业登记后发放失业保险金,尚未办理失业登记的请抓紧办理失业登记)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哪些情形: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的;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倒闭的;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
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或者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劳动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法规相关的。
(备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