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2015年3月1日起,参加失业保险的本市农村户籍人员纳入范围);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法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法规法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现场申领
如无法通过网上申领失业金,可携带身份证和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到社保局大厅窗口申领。
温馨提示:领取失业金期间同时代缴职工医疗保险费,请领金人员务必及时处理好自己的医保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