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领取条件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现场申领
如无法通过网上申领失业金,可携带身份证和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到社保局大厅窗口申领。
温馨提示:领取失业金期间同时代缴职工医疗保险费,请领金人员务必及时处理好自己的医保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