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满足申请条件、可凭社保卡或身份证件到现场或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法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法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注: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条件
领取条件之一
便是已参加失业保险
并履行缴纳义务满足1年
申请需要单位开证明吗?
经办机构认定失业人员状态时,通过内部经办信息系统比对及信息共享,核实用人单位已停止为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确认,不再要求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要领取失业金,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明?:通常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确认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这是关键材料,需确定表明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已解除,例如劳动合同解除书、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等,并需要提供停发工资(基本生活费)日期的证明。同时,这些材料应表明是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证明申请人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积极求职的意愿。这通常可以通过失业登记证、求职登记表、应聘记录或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获得相关证明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