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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程序(2)

2021-08-06 15:19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三)办理凭证

  《失业证》、《身份证》

  (四)办理程序

  1、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个月起,第一个月的11-20日期间(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顺延),本人凭《失业证》、《身份证》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验,以后每个月都必须在11-20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审验。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

  2、在《失业证》上加盖“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印章;

  3、在市失业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为其做“审验登记”处理。

  三、其他应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累计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

  (二)辞职或自动离职的

  (三)依照法律、法规或是人民政府的规定、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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