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程序(2)
2021-08-06 15:19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失业证》、《身份证》
(四)办理程序
1、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个月起,第一个月的11-20日期间(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顺延),本人凭《失业证》、《身份证》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验,以后每个月都必须在11-20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审验。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
2、在《失业证》上加盖“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印章;
3、在市失业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为其做“审验登记”处理。
三、其他应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累计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
(二)辞职或自动离职的
(三)依照法律、法规或是人民政府的规定、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他人员。
社保网声明:资讯来源于网络,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