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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西安失业金领取标准及条件(2)

2021-03-27 11:42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三、受理条件

  1、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不能重新就业,且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可以申请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至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继续领取的标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但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重要提示: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时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所需缴纳医保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参保缴费事宜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

  2、失业保险金:西安市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西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9%∕月。大额医疗保险: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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