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育津贴
产妇津贴是指国家法律和法规为职业妇女因分娩而离职提供的生活费用。产假津贴的计算方法:产假津贴=该人每月支付的工资单位÷30(天)×产假天数。 (注意:不同地区的假期天数不同,以每个地区为准。)#
2. 生育医疗费
(1)确认分娩医疗身份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医院统一定额支付(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照核定额清算) )。
(2)医疗费用低于固定标准的,应当按实际比例报销异地医疗费用;医疗费超过固定标准的,按照固定标准报销。
3.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
(1)正常劳动,流产7个月以上;上年城镇职工平均月工资×25%。
(2)分娩困难,多胎:城市职工上年平均月工资×50%。
4. 一次性补助
一级,二级医院每人一次性补助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