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了吗?(2026-01-31)

2026-01-31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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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调整未改变生育险的待遇内容,例如生育津贴仍按产假天数和工资基数计算,但基金支付渠道变为医保基金。

在社保方案不断调整优化的当下,生育险和医疗险是否合并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根据最新方案动态,生育险和医疗险已经合并实施,这一变革正深刻影响着参保人员的权益保险与服务体验。下面随新社通小编一起来了解具体内容。

烟台生育保险是不是合并在医保里?

生育保险和医保已经合并。自2019年起,开始全面发展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的合并实施。这一调整旨在整合两项保险的管理资源,提高基金共济能力,降低管理运行成本,同时确保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合并背景与依据:

合并时间

自2019年起,确定发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普遍完成合并工作。

参保管理

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统一参保登记,无需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基金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保基金,实行统一征缴、统一管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保基金中支付。

这一调整对职工的影响:

简化参保流程

参保人员无需单独办理生育险参保手续,减轻了单位和个人的事务性负担。

提升管理效能

两项保险合并后,基金共济能力增强,管理资源得到整合,有利于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优化服务体验

生育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参保人员无需垫付费用后再报销,提升了服务便捷性。

合并后的待遇保险:

按日平均工资计算:

津贴金额=配偶生育当月男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15天(陪产假天数)。

例如,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000元,则津贴金额为:9000÷30×15=4500元。

按固定标准发放:

部分地区可能直接法规固定金额,如一次性补贴1200元(顺产)、2000元(难产或多胞胎)等。

注意事项:

待遇不变:

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的待遇项目和支付标准未发生变化,参保人员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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